昨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称,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坂田万科第五园性侵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获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2月28日,在坂田万科第五园,一名裸体姑娘在小区内求救,称被人禁锢为“性奴”。这起被称为“坂田性奴”的案件经过网络传播,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关注。该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不久后被抓获归案,并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4项罪名。
据了解,陈某从2012年3月开始,先后通过中介介绍,花钱与5名女子玩SM游戏并发生性关系,每次支付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费用。2012年6月,陈某曾经因为涉嫌猥亵的违法行为,被坂田派出所拘留15日。为此,陈某在拘留结束后,将龙岗警方告上法庭,称所谓SM游戏只是个人一种心理减压的方法,双方均为自愿,并不构成猥亵,称龙岗警方乱抓人、办错案。
“坂田第五园性侵案”的被害人韩某,是在陈某诉龙岗警方行政诉讼案件二审开庭的当天抵达深圳的。17岁的韩某是湖南人,通过福建某交友网认识了陈某。韩某来到陈某位于万科第五园的住房里后,便被剥光衣服后用袋子吊起来玩性虐游戏。案发当天,陈某外出,吊在空中布袋里的韩某几经挣扎,弄断吊绳钻出口袋逃出并赤身裸体出现在小区。由于陈某用手机远程监控住处,随时可以查看住处的情况,在看到韩某赤身裸体逃出后,陈某便开始逃亡。
2013年3月12日,贵阳警方在街道深圳警方的协查通报后,在贵阳某高档酒店内将陈某抓获。据知情人士透露,年过4旬的陈某曾留学日本,老婆孩子在沈阳老家,其独自在深圳工作。
2013年12月,本案在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涉及隐私,案件选择了不公开审理。由于其在逃亡期间在网上购买了多张信用卡,数量较大,所以除了涉及性侵的罪名以外,检方还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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