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公交车时踩到对方脚后跟,男子与女乘客发生口角并在厮打中滚落水沟,女乘客被打晕后溺亡污水中。
昨日,一中院公开审理该案。控辩双方就其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展开争辩。
一张公交卡帮助破案
被害女子邓某出生在江西农村,殁年25岁。在北京上学毕业后找了份工作。
最后一次见到邓某的同事证实,案发当天送邓某坐上了330路公交车回家,次日没去上班,同事们找不到邓某后报警。
相关证据显示,当时海淀警方曾立案侦查,但是因为没有找到相关证据而没有进展,直到今年3月18日,邓某尸体在排水沟内被发现。
当时警方在现场没提取到可疑痕迹,加上邓某财物被拿走,于是初步将这起案件定性为抢劫罪。在随后的侦查中,警方确认了邓某生前所用的公交卡信息,并发现在她死亡后该卡仍然在使用,于是将持卡人、被告人李彩霞的朋友胡某带回来问话,从而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海军。
下车踩脚跟引发命案
昨日11时许,当法警将被告人刘海军及其妻子、被告人李彩霞带入法庭时,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他们哭着喊“你为什么那么狠”、“凭什么害死我孩子”。
检方指控,2011年12月28日22时许,刘海军酒后因琐事在海淀区亮甲店公交车站与邓某发生争执,后将邓某打晕在路边排水沟内致其溺水死亡。作案后刘海军将邓某财物带走,其妻子李彩霞在明知丈夫犯罪的情况下帮其逃匿、毁灭证据。
“我真不是故意要杀人!”刘海军说,案发当天和同事喝了很多酒,晚上坐公交车回家时,因醉了站不稳,下车时踩到了邓某的脚后跟,遭骂后两人厮打起来。
本栏目内容的原创部分,版权属于韩美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录和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站许可使用的内容,应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
凡本栏目出自其它媒体的内容,旨在丰富网站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认可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原创作者认为不宜使用,请联系我们告知后,会尽快将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