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小明(化名)与同班女同学用QQ聊天,结果招致男同学殴打,后因病情加重无法上学。记者昨天获悉,小明已向顺义法院起诉4名同学索赔。
小明诉称,他与小刚(化名)等4名被告均为顺义区某中学的学生。今年4月14日早上,他与同班一名女同学上网聊天,聊到最后才知道,这名女同学用的是小刚的QQ号。小刚随后在网上对他留言:“你等着,明天我揍你。”小明称,他当时没有把小刚的话当真。第二天下午放学时,小刚带着三名男同学殴打他,并威胁他不准把此事告诉父母。由于病情日益加重,无法走路,在父母的追问下,他才将实情告诉父母。他起诉要求四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6万元。
据悉,小刚是外地人,目前已不在该中学,并更换了联系方式,法院尚未送达成功。另外三名被告,有一人的情况小明无法提供,另外两人均答辩否认殴打小明。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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