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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厕所内强奸12岁小学女生被判6年

2012-10-25 15:27:24 在线预约 | 咨询专家 进入专家答疑区编辑:韩美编辑

  赣州上犹县一务工男子因迷恋淫秽影像,欲模仿黄色影片情节寻找刺激,竟然将罪恶之手伸向放学回家的12岁小学生,趁无人时将其抱入厕所内实施奸淫。


  10月22日,记者获悉,近日,经江西上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


  2011年6月底,务工男子陈某在上犹县营前镇观看淫秽影像后,在步行回工棚的路途中遇见了独自放学回家的小学女生张某,回想下午观看的淫秽影片,顿起色心,竟然强行抱住张某进入路旁的厕所内并关上门,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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