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上犹县一务工男子因迷恋淫秽影像,欲模仿黄色影片情节寻找刺激,竟然将罪恶之手伸向放学回家的12岁小学生,趁无人时将其抱入厕所内实施奸淫。
10月22日,记者获悉,近日,经江西上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
2011年6月底,务工男子陈某在上犹县营前镇观看淫秽影像后,在步行回工棚的路途中遇见了独自放学回家的小学女生张某,回想下午观看的淫秽影片,顿起色心,竟然强行抱住张某进入路旁的厕所内并关上门,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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