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剩女于女士通过婚恋网站结识一名“离异”男子,两人恋爱一年多后,于女士才发现自己遇到隐婚男。认为被欺骗感情的于女士将当事人李某诉至朝阳法院,索赔31万余元。
2010年9月,33岁的于女士在婚恋交友网站百合网发布实名征婚信息,后与58岁的百合网会员李某认识。李某注册信息为某公司董事长、离异、有已经自立的子女。虽然年龄相差较大,但于女士还是被李某优秀的条件所吸引。
随着双方交往的深入,2011年,二人开始同居。于女士应邀帮助李某经营公司,并辞掉原本有事业编制的稳定工作。同年9月,于女士怀孕,但李某却不能给出明确的结婚时间,后经协商于女士做了人工流产。此后,于女士一直催促结婚事宜,直到2012年春节,李某才承认自己尚未离婚。于女士提出分手。
于女士认为,李某在婚恋网站上以离异身份公开发布征婚信息,并在交往中继续隐瞒婚姻状况,以结婚为由骗取信任,使其身心均受伤害,故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18865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栏目内容的原创部分,版权属于韩美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录和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站许可使用的内容,应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
凡本栏目出自其它媒体的内容,旨在丰富网站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认可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原创作者认为不宜使用,请联系我们告知后,会尽快将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