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初,玲玲怀孕了。玲玲平时爱好购买奢侈品,在怀孕后对奢侈品购买欲日渐膨胀。由于丈夫的收入有限,为了短期赚大钱,玲玲想到了诈骗。
玲玲以投资加油站为名,先后骗取侯某、程某、江某等8人的钱财共计100余万元。
有了钱后,玲玲把大部分的钱都用于购物,奢侈品购买欲得到极大满足。
然而好景不长,玲玲筹钱时曾许诺每月分红或给利息作为报酬,但每到月底就要还一笔钱。起初的几个月,因为资金充足,玲玲总是拿之后筹来的钱补之前投资者的红利。随着筹资金额越来越大,需要分红的资金越来越多,再加上自己的挥霍,玲玲渐渐发觉资金捉襟见肘,她决定停止返利。
数月不见返利,不少投资者都打电话向玲玲询问。可是,临产期的日渐临近,玲玲感到疲惫不堪,独力难支。8月14日,她只好走进鹰潭市月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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