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社长胡某以招聘为名结识女孩,又以参观员工宿舍为名将女孩带回家中强奸。记者获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7年。
47岁的胡某,出生在湖南省溆浦县,拥有大学文化,是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社长。
据法院认定,2011年5月中旬,胡某以单位招聘员工为由认识了23岁的女孩小红(化名)。同年6月3日,胡某与小红相约见面,并于当晚以邀请小红参观自己单位员工公寓为名,将小红诱至海淀区某暂住地,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小红身体挫伤。3天后胡某被抓获。(2012,7,1“京华时报”《北京一杂志社长招聘女孩后诱骗强奸被判7年》)
胡某是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社长,但一个执行社长,在招聘女孩八字还没一撇的情况下,第一“执行”任务竟是强奸,着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这样的事究竟说明了啥?
家乡有句稍带粗俗的俗话,叫做“读书读在屁眼里”,想来执行社长胡某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拥有大学文化的杂志社长,招聘女孩首先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一见面就色相、凶相(因为在与小红强行发生性关系时,并造成了女孩的身体挫伤)毕露,可见那么多年来的书,全是白读的。以这样的行径,与社会上那些混混有什么半点区别?这是其一。
其二、胡某此番行径,令人不得不联想起那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名言来。顾名思义,所谓的中小企业杂志社,就是为那些中小企业服务的。而在服务之中,自然得捞钱。在捞钱之中,又不得不经常与那些中小企业老板打交道。虽说中小企业老板也不是个个都坏,但其中也应该不乏色心荡漾之人。于是胡大社长是不是被“耳濡目染”了,所以才那样?
其三、胡某此番行径,怕做的是“无本钱生意”。为啥?因为手中有招人的权力。既然自己有招人的权力,而有人想顺利应聘,不成了天赐良机?去夜场惹小姐,不但一次得花上千儿八百,而且还有“危险性”。而眼前忽然来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女孩,以为人家想应聘就必会半推半就,哪里需要花费银两,所以便有恃无恐起来。
其四、胡某此番行径,怕说明了此人“饥饿”已极。不然何来才认识不到一个月,与对方的见面不多,就下此狠手?一个“文化人”,虽然位居执行社长,怕难免囊中羞涩。不靠权力、不靠冠冕堂皇的理由(指邀请小红参观自己单位员工公寓),何以能轻易得手?到了后来,为了解“腹中饥饿”,怕也迫不及待了。家乡有一句粗话,叫做“人穷*不穷”,怕说的就是这样的人。更何况还有“脸熟了不好下手”这样的话,不得早早动手?
其五、胡某此番行径,还说明了“文化不通,腐化精通”者自有人在。杂志社执行社长该是干吗的?该是爬格子与文字打交道,写文章为中小企业服务,审文章出书谋利。按理这样的人,该将目光盯在文字上、盯在文章上,但他却偏偏不干,却干起那些令人不齿的肮脏勾当,不说明此人在腐化“一门”上,精通之极?
还说明了啥?说明“画龙画虎难画骨”。虽然执行社长该是文质彬彬之人,但他的脸上岂会写着“色狼”二字?及至脱了自己的一身脏皮,露出了一副脏相,对于那个弱不禁风的女孩而言,面对的不就是一匹眼露凶光的色狼?及至“羊落虎口”之时,还有啥办法?
还说明了啥?说明应聘路上陷阱四伏。特别是在有可能面对孤男寡女的情况时,那些前往应聘的女孩,不得在心中装上一万个小心?不得早早借机脱身,以防不测?
杂志社执行长招聘女孩“执行”强奸案,不又是一记重重警钟?女孩们,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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