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欣芬所开的名品店人去店空。
近日,不断有网帖曝称,有常熟“第一美女”之称的女老板顾欣芬(化名),因为欠了很多人的钱无法偿还,近期忽然“失踪”。网帖称,很多债主上门寻人未果,顾欣芬涉案金额恐怕超过10亿元。
记者调查核实发现,顾欣芬的确已经身负巨额债务“失踪”,但因为涉案资金大多属于民间借贷,当地政府虽已介入调查但至今无法确定具体数额。
事件
“卷走几个亿”
美女老板携巨款“起飞”?
网友“虞城小Y”发帖称,顾欣芬曾以35%的年息,向自己借了不少钱,前段时间忽然消失。一些网友也称顾欣芬曾以30至40%的年息,四处借钱,对象包括大企业老板、当地的银行以及只有几十万元资产的小老板。网友“枫无痕”更是直接称,顾欣芬“起飞”,卷走几个亿。
网友爆料:顾欣芬是常熟碧溪人,初中没毕业,凭借美貌在商界和官场左右逢源,曾在常熟某知名的服装企业当过模特,还是常熟城市宣传片的女主角。顾欣芬在常熟拥有一家名为“世界名品店”的服装店和一个叫“芳集”的高档美甲店。而这两个商铺,目前都随着顾欣芬的失踪而关门大吉。顾欣芬的忽然消失,让常熟城里的许多大小老板都遭了殃。
不甘做供销社售货员
漂亮女孩当模特
在碧溪镇上的一家面馆里,记者找到了曾经与顾欣芬同在碧溪供销社工作的顾琴(化名)。顾琴比顾欣芬大了10多岁,谈及此人,顾琴第一句就是“她长得很漂亮”。据顾琴介绍,大约在1992年,当时才20岁左右的顾欣芬进入了碧溪供销社,工作是在百货柜台售卖化妆品。在供销社干了几年之后,便辞了职。
记者在网上找到了一段常熟城市形象宣传片,画面中,一名俏丽的女子身着古装端坐在镜头前弹奏古琴。网友称,画面中的女主角就是顾欣芬。
网上有传言称,顾欣芬此前还曾担任过常熟某着名羽绒服企业的模特,此后凭此关系与该企业老总熟识,并向该企业拆借了数千万资金。
该企业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从没有正式聘请过顾欣芬担任该公司模特。该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顾欣芬借的钱,大多允诺30%以上的年收益率,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不会相信这样的无稽之谈。
地产老板被曝
借给顾欣芬1.8个亿
在顾欣芬的借款风波中,涉及金额较大的一笔来自当地一个地产大老板阿团(化名),其借给顾欣芬的资金达到了1.8亿元。顾欣芬跑路后,阿团曾想自杀,后被家人阻止,目前被看护在家里。而阿团位于常熟闹市区的私人会所也关了门。
在常熟市方塔园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巷里,记者找到了这个私人会所。仿古的两层建筑大门紧闭。透过玻璃门,记者发现此处已人去楼空。会所周围的居民告诉记者,该私人会所的租金一年至少几十万,是一个老板租下的,开在这里至少已有一年多时间。本来是个咖啡馆,但平时来的人不多,后来就变成私人的了,基本上没事不会有人进去。不过到了晚上这里很热闹,很多豪车会停在门口,进去的都是非富即贵。该会所关门也就是一两个月前的事情。
链接
“起飞”老板
不止顾欣芬一个
事实上顾欣芬并不是当地第一个“起飞”的老板。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常熟当地不少老板因为资金链断裂陆续“失踪”,在顾欣芬之前最出名的就是常熟某大酒店老板周某某。坊间传言其涉案金额高达10多亿元。
该酒店位于常熟繁华地段,现任负责人陈先生称,酒店和原老板周某某已经完全没关系,酒店已转让给了他。据陈先生所知,周某某确实欠下了不少钱。陈先生称,他的一位李姓合伙人,两年时间内,就借给周某某8872万元。
回应
案件仍在调查受害者不愿报案
记者致电常熟警方,希望了解周某某和顾欣芬事件的进展,但被告知事情仍在调查中,暂时无法对外公布情况。不过,在常熟经侦大队的官方微博上记者发现,2月22日,“常熟一名周姓老板起飞,民间投资、融资要谨慎啊!”3月6日的早上和晚上其再次发布微博,提醒市民要谨慎对待民间融资:“常熟一顾姓老板起飞,民间融资有风险,投资要谨慎啊!再次提醒公众谨慎选择民间融资,风险性很大,近日这方面的警情足以表明。”
常熟警方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常熟从去年开始陆续发生了多起老板欠债跑路事件,但真正接到群众报警立案的非常少。因为一般而言,法院在查封跑路老板资产进行拍卖后,获得的钱款,首先要用来填补该老板所欠银行贷款的漏洞。因此很多受害者认为,报了警自己未必能获得补偿,因此仍抱有向跑路老板讨债的幻想,这也导致警方在处理上述案件时困难重重。
相关新闻
较高法回应否决吴英死刑判决:
无新进展
20日上午,针对“近日有微博称较高法否决浙江省高院对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吴英的死刑判决”一事,较高法相关负责人回应,目前没有消息。
17日凌晨,一个名为项茂奇的微博认证用户发出一条微博:较高人民法院否决浙江高院对吴英的死刑判决。
从微博页面可以看到,该用户认证为宁波经济杂志社副总编辑。
微博原文为:求证刚刚得到的消息:较高人民法院已经否决浙江高级法院对吴英的死刑判决。
在此微博发布后不到半小时内,转发已近千条。
对于较高法是否核准了吴英的死刑判决这一问题,较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上午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消息。
相关背景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成为判决的关键。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