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杭州市中院日前开庭审理一起特大组织卖淫案,拥有2家桑拿中心经营权的陈某等4人被诉组织卖淫超过2万次,非法牟利逾1200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6月,陈某等以承包、租赁形式获得2家桑拿中心的经营权,从事组织卖淫活动。陈某招募魏某(另案处理)等任经理,先后招募被告人王某、夏某、黄某等任浴场经理,负责卖淫活动的具体管理。魏某等先后招募、雇用并保持30名以上的年轻女性从事卖淫活动,并采取上岗培训、等级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建立组织体系、登记考核等手段控制、管理。被告人夏某、黄某、王某等按照安排具体负责培训、管理卖淫活动,安排或指使他人安排卖淫女在桑拿中心内以每次每人600-750元左右的价格从事卖淫活动。
本栏目内容的原创部分,版权属于韩美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录和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站许可使用的内容,应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
凡本栏目出自其它媒体的内容,旨在丰富网站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认可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原创作者认为不宜使用,请联系我们告之后,会尽快将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