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走江边谈恋爱情侣
1993年,28岁的四川渠县土溪籍男子杨某已经结婚,育有一子一女,而且还当上了沙区某派出所的联防(现在叫协勤)队员,一切平顺。同年6月17日凌晨零点,杨某与一名同事照例到嘉陵江磁器口附近巡逻。此时,一对坐在江边的青年男女引起了杨某的注意。
这两名青年男女,男的30岁,女的22岁,他们是恋人,当晚,两人坐在江边,甜蜜地依偎在一起谈恋爱。杨某一眼就看中了年轻貌美的女青年,他当即走了过去,并装作义正严辞的样子说:“在江边谈恋爱是乱搞男女关系,你们晓不晓得什么后果?”随后,杨某要求这对情侣到汉渝路码头执勤点接受调查。
“不协助调查的话,要坐牢还要罚款!”听到这句话,原来以为是开玩笑的青年情侣一下子神情严肃,怯生生地跟着杨某走了。
借口调查现场强奸她
在执勤点内,杨某支开女青年的男友,他对女青年说,“可能遗失重要证据在现场了,并对其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