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分局获悉,因涉嫌驾驶“野的”抢劫务工人员现金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事情发生在几天前。1月26日凌晨1时许,外出打工者邓某乘车返回宜宾后,在宜宾高客站转乘刘某驾驶的“野的”前往宜宾南客站。在行至观斗山隧道时,坐于后排的李某开始对邓某进行语言威胁,并强行对邓某进行搜身,最后抢得1000元现金后,在临港客运站附近将邓某丢下车。
临港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成立专案组,提出节前限期破案的方案。通过专案组迅速行动和缜密侦查,于当日下午成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分别在宜宾高客站和上江北制材厂附近将李某、刘某抓获归案,缴获作案车辆一辆。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以载客名义诱人上车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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