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乐宜高速二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携妻儿开车上高速,打算回老家过年。
1月20日18时许,高速交警乐宜二大队民警黄秀权、李锋在泥溪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N52**的黑色轿车在快到收费站的匝道处突然停了下来,民警遂上前查看,一男子坐在驾驶室,一名女子带着襁褓中的婴儿坐在副驾驶,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示意驾驶员将车开出站,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接受例行检查,驾驶员刘某谎称未带驾驶证,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刘某称身份证也未带。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大队部,要求驾驶员刘某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经过查询比对,发现刘某提供的并不是本人身份证信息,谎言被拆穿后,刘某提供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证号,经查询发现该身份证并无机动车驾驶证登记记录,刘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刘某称虽然没有取得驾驶证,但自我感觉驾驶技术还不错,所以就开车带着妻儿回老家,没想到车还没开到家就被交警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