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道选药物。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
2.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
3.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4.炭疽。
5.破伤风、气性球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
6.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7.钩端螺旋体病。
8.回归热。
9.白喉。
10.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灯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
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
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放线菌病。3.淋病。4.奋森咽峡炎。5.莱姆病。6.鼠咬热。7.李斯特菌感染。8.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
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用法用量】青霉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青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
3.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6.肌内注射,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本栏目内容的原创部分,版权属于韩美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录和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站许可使用的内容,应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
凡本栏目出自其它媒体的内容,旨在丰富网站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认可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原创作者认为不宜使用,请联系我们告知后,会尽快将其删除。